规划执法是指城乡规划执法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乡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监督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行政执法活动。其核心目的是确保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维护规划的法定地位,规范规划各环节的行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城市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
县城规划通常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局)的管辖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在县级层面,这个职责通常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
临建(临时建筑)的审批需要经过以下步骤和部门:申请批准部门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临时建设。提交材料申请书(包含报建地点、栋数、层数、建筑面积及主要材料等);规划审查意见书;用地合同、国土批文及红线图或临时用地合同;消防、环保审查意见书;设计施工图纸。审批流程递交申请材料后,城乡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