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是指在 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中,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并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具体而言,留置权具有以下特征:
合法性:
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是依法进行的。
条件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是留置权产生的前提条件。
优先性:
债权人可以留置该动产,并就其优先受偿。
期限性:
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应当给予债务人一定的履行债务期间,若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权人可以依法处置留置财产。
此外,留置权在不同法律领域有不同的适用情况:
在合同领域,主要适用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
在公安执法领域,留置是指经公安机关批准将当场盘问发现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留在公安机关继续查问的行为,属于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在监察领域,留置是指监察机关对于被调查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将被调查人留置在特定的场所。
综上所述,留置权是一种重要的担保物权,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使债务人及时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