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征收补偿的评估通常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市场比较法
根据市场替代原理,将待估土地与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土地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土地的成交价格作适当修正,以此估算待估土地的价格。
收益还原法
将待估土地未来正常年纯收益,以一定的土地还原利率还原,以此估算土地价格。这种方法考虑了土地的预期收益水平,并体现了对损失的补偿性。
成本逼近法
通过计算土地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取得费、开发费、税费、利息、利润等,来确定土地价格。
剩余法
通过计算土地开发完成后所剩余的价值,来估算土地价格。
在评估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对鱼塘及设施的认定,确保征收的是付出人工劳动的养殖方式及相应设施。
对精养方式的认定,精养鱼塘的价值通常高于其他养殖方式。
考虑收益还原法中的制约因素,如客观收益、收益年限、风险因素和还原率等。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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