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预售需要以下资料: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土地使用权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
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商品房预售方案,包括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经审核备案的楼盘表。
商品房预售承诺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经备案的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分户面积图。
他项权证、抵押权人同意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为土地抵押单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证明及开发企业在办理初始登记前解除抵押的保证书。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
建筑节能措施说明书。
商品房预测绘报告。
规范的预售商品房楼盘表。
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预售申请的,还应提交书面委托书。
建议:
各项资料应确保真实、完整,并按照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部分资料可能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进行额外提供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