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部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交警部门和车管所
交警部门:负责在道路上执行维护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执行交通警卫任务、纠正和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车管所: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注册登记、核发牌证、转籍、过户、转出、转入等。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设置专门机构,负责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处理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事务。
车辆管理所的具体上级单位
车管所通常属于公安系统的部门,具体上级单位可能是公安局的交通管理局(或交警大队),在一些地区也可能直接隶属于公安局。
省级和设区的市级车辆管理所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登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登记业务。
县级车辆管理所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登记业务。
总结:
车辆管理部门主要由交警部门和车管所构成,车管所是公安系统的直属机构,负责具体的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包括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等。交警部门则负责在道路上执行交通管理和执法任务。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下属的车辆管理所共同构成了车辆管理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