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需要办理的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提前通知
正式员工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报告》,试用期员工需要提前3天提交。
离职面谈
人事行政部会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记录。
工作交接
员工需办理工作交接,包括将工作资料、物品等交接给接替人员,并确保交接清楚,双方及部门领导签字确认。
财务结算
结清工资、借款及其他应得款项,确保财务无误。
退还公司财物
退还员工证件、工号牌、工作服等工作相关物品。
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手续
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并根据需要办理转移或提取手续。
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如适用):
用人单位可与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明确双方在离职后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办理离职证明
人力资源部会为离职员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这是员工离职后到新单位就业的重要文件。
档案转移
如果员工有人事档案在公司,需要办理档案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或新单位的手续。
其他手续
根据公司规定和实际情况,可能还需要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如工作交接明细表、物品交接单等。
建议员工在离职前仔细了解并按照规定办理所有手续,以确保离职过程顺利并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