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杀人未遂案中,需要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物证:与犯罪行为直接相关的物品或痕迹,例如凶器、血迹、指纹等。书证:与案件相关的文件、记录等,例如遗书、通话记录、日记等。证人证言:目击者或知情人对案件的描述和证词。被害人陈述:被害人对其遭受的侵害行为的描述和感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犯罪嫌疑人
实物证据是指以 实物形态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也称为广义上的物证。它包括以下几种具体种类:物证:指以物品、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的证据。书证:指以文字、符号、图表等形式记录或表达一定事实的证据。视听资料:指以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等实物载体记录的声音、图像等信息的证据。勘验、检查笔录:指对
在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中,间接证据是指那些不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但能够与其他证据相互关联,共同证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间接证据类型:物证:例如指纹、脚印、鞋带、用过的杯子、用过的烟灰缸、沾有血迹的衣服等。影视资料:包括录制的小视频、拍摄的影片等。口供:被审问(讯问)时的记录。证人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