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要从1979年说起,那年我父亲从部队退伍,回到湖北监利县柘木乡肖桥村担任民兵连长,并兼任分管财经的村党支部副书记,村里偶尔有人来找父亲走捷径、讨好处。一天,一个自称来自湖南湘潭的小贩挑着两袋茶叶来找父亲,想托父亲把他的茶叶卖给村里,并暗示如果交易成了可以给父亲回扣。父亲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在他看来,“吃回扣”是以权谋私,身为村干部,违反纪律的事情坚决不能做。
随后,父亲把我和哥哥叫来,向我们讲述了这件事情,并语重心长地说:“你们要记住,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一分钱都不能要。以后不管你们在什么岗位工作,都要公私分明,绝不能有私心。”
那个年代,农村条件苦,父亲不但不占公家一分钱便宜,还自己掏钱买材料,帮有的村民家装沼气设备。在电力资源匮乏的年代,沼气给村民们带来了做饭和照明等方面的便利。父亲得到了乡亲们的信任,后来父亲还被评为“湖北省劳动模范”。
我参加工作后,父亲经常叮嘱我:“你现在成了税务干部,一定要记住,当干部就要为群众谋利益、办实事,要洁身自好,不能贪图小便宜,更不能以权谋私。”
在柘木乡和白螺镇,我从事了17年税务工作,有时也面临给“好处费”、请吃饭喝酒等情形。每次遇到这种情况,父亲的话就会萦绕在我脑海里,提醒我在诱惑面前保持清醒。我一次次果断拒绝了那些“好处”。
有的人笑我不食人间烟火,好像生活在“真空”里。但我心里清楚,“真空”是税务人和纳税人该有的清白关系,也是对自己的保护。作为一名税务工作者,本就应该廉洁从税,努力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在近年来局里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和“主题党日”上,我都给同事们讲述过父亲的故事。以后如果有机会,我还想把这个故事讲给更多的同事和朋友们听。
作者:谢岳明(国家税务总局监利市税务局党建工作股党支部书记,曾获“监利市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