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需要准备以下证件:
个人买卖房产
身份证(买卖双方)
房产证
户口簿(卖方)
婚姻证明(卖方,如满五唯一)
购房发票和契税单
网签合同
公司买卖房产
营业执照副本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身份证(如公司派人办理)
授权委托书
法人证明书
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发票、契税单
公章
特殊情况
夫妻一方缺席:需要委托书及公证书,户口本及其复印件
单身购房者:需要单身证明文件
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及土地证、遗嘱、赠与合同或买卖合同、税务证明、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等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件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身份证明
房地产权利证书
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
已设定抵押权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拆迁补偿的,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收购或合并企业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证件,以确保房产过户流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