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锁车行为通常被视为侵犯业主的财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提供服务,并遵守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协议。物业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如锁车,因为这种行为侵犯了业主的物权。如果物业锁车行为导致业主车辆损坏,物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规定了侵权责任,如果物业的行为导致业主财产损失,应当进行赔偿。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如未能履行合同,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损,应承担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物业有责任制止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规定了机动车停放的规定,禁止在人行道上或消防通道等地方停放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规定了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业主违规停车,如占用消防通道,物业可以采取锁车措施,但必须确保不侵犯业主的财产权,并在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