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公告公布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著录事项:
专利申请中记载的各种信息,如申请人、发明人、申请日等。
发明说明书摘要: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简要说明,通常包括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实施方式等。
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
外观设计的外观图或照片,以及简要说明。
实质审查请求与决定:
发明专利申请中关于实质审查的请求,以及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实质审查的决定。
保密专利解密:
涉及保密的专利信息解密后的公布。
申请状态变更:
包括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撤回、视为撤回等情况。
专利权授予:
专利权的授予公告。
专利权无效宣告:
宣告某项专利权无效的公告。
专利权终止:
专利权终止的公告。
专利申请权转移:
专利申请权的转让或转移公告。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信息。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
给予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公告。
专利申请恢复:
因某种原因暂停的专利申请恢复的公告。
专利权恢复:
因某种原因失效的专利权恢复的公告。
专利权质押、保全、解除:
专利权作为质押、保全或解除的公告。
专利权人信息变更:
专利权人姓名或名称、地址变更的公告。
申请人地址不明通知:
对申请人地址不明确的公告。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更正: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错误或遗漏信息的更正公告。
其他相关事项:
其他需要公告的相关事项。
这些内容根据《专利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