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孕妇在中国法律中属于 强奸罪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对于强奸孕妇的特殊情况,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怀孕本身作为强奸罪的加重情节,但是以下情形可能会被视为加重处罚的情节:
1.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情节恶劣的;
2.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 二人以上轮奸的;
5.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此外,如果强奸孕妇并伴有其他犯罪行为,如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可能会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处罚。
在具体案件中,是否构成强奸罪以及具体的刑罚,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手段、犯罪后果、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建议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