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门头广告需要以下手续:
材料清单及要求
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的复印件1份。
身份证复印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如委托办理则需提供委托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租赁合同或产权证书,租赁房屋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购买的房屋需提供产权证书或购买协议复印件1份。
实景照片,要求包括现有店铺含上至2楼、下至台沿下延伸至地面、左右延伸相邻至少一间完整店铺的彩印1张。
实景电脑效果图,要求在实景照片基础上电脑合成新设计的门头,需呈现原始墙体,不可包边、不可含有LED、不可有墙体广告及门窗宣传广告,彩印3张。
连锁店、加盟店需要提供注册商标、授权书、协议书复印件各1份。
行政审批手续
需要到当地城管部门办理行政审批手续,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帖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其他相关手续
领取门头广告牌匾建设申请表。
提供景观广告设置效果图、现状图,附一张以本店为中心的6家店在内的远景效果图一张。
提供景观广告拟建位置产权证明,如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1份。
提供建筑装饰装修检查表。
申请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的申请书,写明店铺具体位置、设置物结构(材质)、尺寸(长、宽、高)。
门店方位图1份,可以从百度或其他网站下载,但一定要在地图上标出店铺的具体位置。
建议:
在办理门头广告时,建议先咨询当地城管部门和工商部门,了解详细的审批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通过审批。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按照要求提交申请,以确保审批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