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渣 属于矿产资源。从综合利用的角度来看,尾矿、废石(渣、土)、废气(液)等都属于矿产资源。这些废弃物是主要矿产经过选矿后的剩余部分,如果在一定的技术条件下能够被利用,就具有资源价值。石渣作为建筑材料,含有各种规格的石材和泥土,一般套山皮石,也可以用于制作石膏和建造公路等。
此外,虽然洞渣(石渣的一种)在工程中普遍存在,并可以作为回填料使用,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因此,洞渣虽然可以用于工程,但仍被视为一种需要合理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
综上所述,石渣不仅是一种建筑材料,同时也是一种具有潜在资源价值的矿产资源,可以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进行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