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劳动仲裁裁决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提交申请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撤销仲裁申请。
申请书应包含撤销的理由和证据。
等待受理
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
自行和解
如果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法院撤销
如果仲裁裁决尚未生效,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仲裁裁决已经生效,用人单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法定期限
申请人必须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
撤销条件
裁决适用的法律、法规错误。
劳动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
违反法定程序。
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仲裁员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
法院审查
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如果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应当裁定撤销。
重新仲裁
裁决被撤销后,如果发生新的纠纷,可以重新申请仲裁。
请注意,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可能会根据当地法律和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当地劳动仲裁机构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