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租赁的土地类型包括:
国有土地:
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使用者需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情况下,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进行租赁。
原有建设用地:
若原有建设用地依法可以划拨使用,则不实行有偿使用,也不实行租赁。但对于因土地转让、出租、企业改制和改变土地用途后依法应当有偿使用的土地,可以实行租赁。
新增建设用地:
重点推行和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只作为出让方式的补充。
特定用途的土地:
例如,用于农作物种植的土地可以进行租赁,具体案例如泰州市海衡物业有限公司出租的天稔物流项目东侧、北侧地块等。
总结来说,国有土地、农民集体土地、原有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以及特定用途的土地(如农作物种植)在符合相关法律和规定的情况下都可以进行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