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仲裁的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合同纠纷: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因合同产生的纠纷,如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著作权合同、房地产合同、海事海商合同等。
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除合同纠纷外,涉及财产权益的纠纷,如侵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海事纠纷、房地产纠纷、产品质量纠纷等。
特定领域的争议:
在国际贸易、海事、建筑工程等领域,仲裁被广泛应用于解决跨国或跨地区的争议。
行政合同争议:
虽然行政合同不同于民事合同,但在某些情况下,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可以适用仲裁,但不适用《仲裁法》。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纠纷不适用仲裁: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这些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或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这些争议不能通过仲裁解决,必须通过行政途径处理。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通常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或其他专门机构处理,而不适用《仲裁法》。
综上所述,适用仲裁的纠纷主要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特定领域的争议,以及某些行政合同争议。在选择仲裁时,应确保纠纷性质符合仲裁的适用范围,并且双方当事人已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