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古镇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不断创新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坚持“六字”调解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成效明显。
掌握纠纷信息“快”。完善村级调解网络体系,现有村级调委会25个,实现村级调委会全覆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截至目前通过公开招聘、主动吸纳、基层推选等方式共选拔8名群众基础好、威信高、口碑优,为人公道正派并热心人民调解事业人员加入调解员队伍;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信息报送制度,针对一般矛盾纠纷做到及时反应、及时反馈、及时到场、及时采取措施,能当场调解的当场调解,若暂不具备调解条件,及时稳定双方当事人,并第一时间掌握纠纷发生事实证据,防止事态扩大;对涉及重点工作的重大矛盾纠纷信息提前排摸上报并实现介入调解“零延迟”。
联动协调部门“多”。联动派出所、司法所、执法大队、妇联等多部门,充分发挥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组织与协调沟通作用,对重特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实行多部门、多组织联动,资源整合,优势互补,联合调处,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不上交。逐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矛盾纠纷集中、多发、易发的重点行业和民生领域延伸,并迅速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发挥重要作用。
调解工作方法“新”。 坚持创新工作方法将人民调解工作做细做实,确保矛盾纠纷不反弹。南古镇注重调解人员选配和业务指导,做到就近就急调解、规范化调解,实现小事微调大事联调。
矛盾纠纷调处“准”。完善人民调解员培训制度,坚持依法、公正、合情、合理、合法原则,准确把握诉与调、情与法之间关系,充分考虑地方实际、纠纷事实和当事人特殊情况,保障纠纷调处准确,尽最大努力维护受害方合法权益。
化解矛盾时间“短”。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以事实分析、情理说服、反复协商等多种调解手段为突破口,使矛盾纠纷得到快速化解。近年来该南古镇逐步实现人民调解工作的信息化转变,针对部分矛盾跨南古镇域、社会影响较大等情况,提前制定预警处置方案,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夯实传统调处网络,全面建立警调对接机制,并实现南古镇域内街道警调对接工作室全覆盖,对非警务类民事纠纷和适用治安调解或刑事和解的案件开展调处,实现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紧密对接。
回访履约效果“好”。通过开展回访和司法确认,确保调解协议得到及时履行,调解成果得到有效巩固,避免因履行不及时、不到位,使矛盾纠纷出现反复,甚至引发新的矛盾。
作者:范文杰
编辑: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