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众场所闹事可能触犯的罪名包括 寻衅滋事罪和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寻衅滋事罪
定义: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定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处罚: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体构成哪种罪名,需要根据闹事的具体情况、造成的后果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故意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如果是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通常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是在工作场所或其他特定场合聚众闹事,且情节严重,可能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