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醉酒状态,或者追逐竞驶、严重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危及公共安全所构成的罪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危险驾驶罪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危险驾驶罪是一种 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具有上述四种法定情形之一的,即可构成危险驾驶罪,不需要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
建议在实际案件中,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判断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并依法予以惩处,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