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税是指按照一定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税额的税种,不随课税对象价值量的变化而变化。在中国,以下税种属于定额税:
资源税:
根据应税资源产品的课税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税额幅度。
车船使用税:
以纳税人所拥有的车船数量或吨位为计征依据,实行从量定额征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每平方米为计税单位,按不同城市等级确定不同的税额标准。
耕地占用税:
对占用耕地的行为征收的税,税额通常是固定的。
烧油特别税:
对使用燃油的行为征收的税,税额也是固定的。
土地增值税:
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税额通常是固定的。
定额税的计算简便,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一般适用于价格稳定、质量和规格标准较统一的产品。需要注意的是,定额税可能无法完全反映课税对象的质的差别,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可能与其他税率形式相结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