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基础制度规则,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市场准入退出、要素配置等方面制约经济循环的卡点堵点,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有必要充分发挥法治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去年8月《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式实施,今年及时发布相关实施办法,在限制准入、指定交易、重点扶持、选择性补贴等不当干预市场情况较易发生的领域具体梳理形成66项审查标准,明确了“红线底线”,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特别是整治市场隐性壁垒,提供了明确指引和工作抓手。
近年来,持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设,使得一批妨碍经营主体公平准入、影响经营主体公平竞争、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政策措施得到了有力纠正。但是,在市场准入、准营等环节仍存在一些有违公平准入、公正监管原则的做法和行为,个别地方针对企业跨区自主经营或自由迁移仍设置或明或暗的障碍,对本地和外来企业设置了不同标准或采取差异化执法手段。为了回避整治,有的干预行为越来越隐蔽,甚至出现了新的形式。这些地方的保护行为,一方面构成了制约市场循环的堵点,加大了企业跨区经营的难度和运行成本;另一方面也导致了产能重复扩张和资源浪费。尤其是近年来在推动新动能加快形成过程中,个别地方没有找准自身功能定位,没能更好结合自身的资源禀赋,仍存在贪大求洋、“内卷式”竞争等情形。
对此,需要进一步澄清误区、凝聚共识,引导各地方和各部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上。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尤其是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方都应清醒认识到,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是靠地方保护得来的,而是要靠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靠进一步优化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从而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而推动发展。事实上,任何地方的产业竞争力,无论是制造环节还是服务环节,都不可能靠单方面设置市场壁垒或不当分割市场而提升。以狭隘和短视的思维,通过设置市场壁垒排除或限制竞争,非但不能提升本地相关产业的竞争力,反而会错失通过内外部产业链深度融合、区域之间有效协作、内外部市场高效联通而加速新技术迭代应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机会。
立足“十四五”,展望“十五五”,要通过规范政府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高效的制度创新和公平的竞争治理吸引汇聚更多内外部优质企业,充分激发企业投资兴业的活力动能,从而为现代化新征程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此,要以目标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和长短结合,做到“立规建制”与“清理破除”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持续强化公平竞争刚性约束。
贯彻落实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实施办法,压实公平竞争审查的主体责任,推动修订废止一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必要时集中曝光一批负面案例,从而为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供制度保障,进而持续推动国内市场高效畅通和质效向好。
针对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产生的根源,完善有利于标本兼治的配套制度建设。关键是要以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导向,加快完善财税、统计制度以及绩效考核、招标投标相关体制机制,通过健全制度机制引导各地区提高认识,从而主动作为、相向而行,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才能有效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公平竞争倡导,对于不当干预市场竞争行为形成清理破除的高压态势。通过更加广泛征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市场公平竞争的线索,建立企业反映问题快速响应处理机制。采取监督地方自查自改、跨部门跨地区联动执法协作、引导多元社会力量参与监管治理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打破地方保护行为的及时性与精准性。
(作者郭丽岩 系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