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终结是指在 诉讼过程中,由于出现法定的原因,使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进行下去没有必要,从而由人民法院裁定结束诉讼程序的制度。这种制度旨在及时结束无意义的诉讼活动,节省司法资源,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诉讼终结的情形包括:
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
当原告死亡且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时,诉讼程序自然应当终结。
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
若被告死亡且没有遗产或遗产承受人,诉讼程序亦应终结。
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
在离婚案件中,若一方当事人死亡,诉讼程序应终结。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
对于这类案件,若一方当事人死亡,诉讼程序亦应终结。
法院作出确定判决: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作出确定判决后,诉讼程序终结。
当事人撤诉:
当事人主动撤诉后,诉讼程序也终结。
达成调解协议: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诉讼程序终结。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终结是永久性的,一旦终结,诉讼程序不再恢复。这与诉讼中止不同,诉讼中止是暂时性的,待障碍消除后可恢复诉讼程序。
综上所述,诉讼终结是一种重要的诉讼制度,用于在特定情况下及时结束诉讼活动,确保司法效率和当事人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