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逃人员可能逃亡的国家和地区包括:
美国:
为40人。
加拿大:
为26人。
新西兰:
为22人。
澳大利亚:
为22人。
泰国:
为22人。
新加坡:
为10人。
哥伦比亚:
为将近500万人。
西班牙:
为大量民众。
荷兰:
为身份级别高、涉案金额大的腐败官员。
缅甸:
为身份级别相对较低、涉案金额相对较小的腐败官员。
马来西亚:
为身份级别相对较低、涉案金额相对较小的腐败官员。
蒙古:
为身份级别相对较低、涉案金额相对较小的腐败官员。
俄罗斯:
为身份级别相对较低、涉案金额相对较小的腐败官员。
香港:
为一些外逃者中转。
日本:
为苏联外逃人员。
朝鲜:
部分公民逃至韩国。
印度尼西亚:
为兰芳共和国的罗芳伯和吴元盛。
建议:
跨国追捕外逃人员需要国际合作和完善的司法制度支持。
加强国际合作,签订引渡条约,可以更有效地打击跨国腐败和犯罪。
对于外逃人员,应通过合法渠道劝返,同时加强边境管理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