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组长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一员,在担任该职务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通常包括:
年龄要求
年满18周岁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
一般没有明确的上限年龄,但可能会考虑到实际情况和选举委员会的商议,报上级党组织决定。
政治权利
必须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居住要求
长期居住于指定的社区或小区,例如中山文化苑一期、花桥新村、茸惠苑小区。
个人品质与能力
办事公道、廉洁自律、热爱集体、坚持原则、主持正义。
家庭和睦、邻里团结、身体健康、有工作时间。
具备一定的文字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和使用智能手机(微信),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先。
其他要求
在本组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组织协调及处理问题的能力,能带头勤劳致富,热心为本小组村民服务。
每户至少有一人参加选举会议。
综上所述,居民组长在年龄、居住、个人品质与能力等方面都有一定的要求,以确保其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为社区居民提供必要的服务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