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借读证明需要以下手续:
准备材料
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
父母一方的居住证。
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借读申请表。
学生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
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家长同意书(如果学生未成年)。
原学校同意函(如果是转学或借读)。
提交申请
家长持以上证明材料先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区办中心学校,经初审合格后,由中心学校开具准予外出借读的证明。
家长持该证明和所需材料再到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审验合格后,加盖登封市教育体育局借读证明专用章。
所有材料原件经现场核验后交给家长带走;复印件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中心学校,一份留存基础教育科。
办理流程
学生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书面借读申请,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提供接收学校同意借读的证明。
学校审核,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借读证明。
监护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应与借读证明存根一并保存备查。
注意事项
借读应在学期初、末办理,不得变更年级。
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学校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目标学校获取详细信息。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学校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目标学校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