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挂靠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挂证不挂章:
持证人通常只愿意挂证而不愿意挂章,即证书由持证人保管,而印章由用证单位保管。
费用全报销:
异地挂靠者,其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应由用证单位全额报销。
多证合一:
如果持证人拥有多本证书,需要挂靠于同一单位,并且需将以往注册的证书办理注销或退工后方可挂靠。
不参与投标:
持证人挂靠的证书通常仅用于企业升级资质或保级,而不用于招投标或挂项目。
社保另算:
除了证书挂靠费用外,企业可能需为持证人缴纳社保等费用,此费用不计在证书挂靠费之内。
注册期签约:
挂靠协议签订时间通常为一个注册周期,费用可能按年支付或一次性付清。
见证付款:
用证单位见到证书原件后需支付订金,建委验收后支付剩余款项。
转注与注册:
初始注册费用一般低于转注册费用,建议新考出的初始证尽快升级为转注册证书。
挂靠流程:
取得证书后找到诚信企业,洽谈挂靠协议,签协议并交付证书及相关证件,企业支付定金,提交资料给住建部注册,注册成功后支付尾款。
选择单位:
选择有信誉的单位进行挂靠,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社保缴纳:
与挂靠单位明确社保缴纳期限,并定期检查社保缴纳情况,防止出现未按时缴纳的情况。
合同细节:
在签订合同时,要详细阅读合同内容,明确各项条款,包括挂靠费用、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风险提示:
挂靠存在一定风险,如挂靠单位耍赖、扣证不给、合同到期后不续聘等,要提前预防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中介选择:
避免通过中介进行挂靠,直接与需要证书的企业联系,以减少中间环节带来的风险。
证书用途:
明确证书的具体用途,如用于资质审核、资质升级、招投标等,并了解相关费用计算方式。
请根据以上注意事项谨慎操作,并确保所有合同条款明确无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