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兼职死亡赔偿的问题,根据具体情况,赔偿的责任可能由不同的单位承担:
1. 如果死者的意外死亡与其下班后的职务行为有关,或者这种意外死亡是由于工作中带来的侵害造成的,那么死者的在职公司就有义务赔偿。
2. 如果死者在下班后的死亡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公司可能出于道义对死者遗属进行一定的补偿,但不具有法律上的赔偿责任。
3. 对于劳务分包人员,如果在工作过程中死亡,由用工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则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4. 如果死者与兼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为工亡,享有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5. 如果死者与兼职单位之间是雇佣关系,则由雇佣者承担赔偿责任。
请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