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问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察言观色法
也称为“五听法”,包括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这种方法源于《尚书》,至今仍是侦查讯问的基本功。
诘问法
先平和记录全部供词,然后抓住矛盾反复推问。这种方法始于秦朝,至今仍然盛行。
钩距法
由汉朝的赵广汉等酷吏擅长,通过技巧性的提问和策略,获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这种方法虽然引起争议,但因其在侦查和讯问中的实用性而被传承。
貌情迹法
由南宋初年司法官郑克提出,强调结合犯罪嫌疑人的外貌、情感和行为痕迹进行讯问。该方法包含三重内含:貌、情、迹结合,以迹求和不可专用,正诡并用。
结构化审讯三步骤
由马皑教授提出,包括审讯的结构化步骤,具体操作可参考相关审讯技巧。
审讯241工程
由季宗堂警官提出的审讯方法,涉及具体的审讯步骤和策略。
宗奇模式
由张宗奇警官提出的审讯模式,结合实战经验,具有独特的审讯技巧。
讯问三步法
由陈真宝警官提出的审讯方法,分为三个步骤进行。
十步讯问法
由吴克利提出的审讯方法,包含十个步骤,系统化的讯问流程。
九步讯问法
美国的审讯方法,通过九个步骤进行讯问。
peace讯问法
英国的审讯方法,注重和平、有序的审讯环境。
GIS审讯模式
荷兰的审讯模式,结合信息技术的应用进行审讯。
progreai方法
法国的审讯方法,强调逐步推进的审讯策略。
单刀直入法
适用于证据掌握充分、案件简单或初犯的犯罪嫌疑人。直接问及案件实质问题,促使其直接交代。
各个击破法
适用于团伙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利用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互不信任,进行离间,造成群起互相供讦的局面。
引而不发法
适用于只掌握零星、局部证据或罪行的案件。利用被审讯人“做贼心虚”的心理,用暗示的方法迫使其交代。
抽丝剥茧法
适用于已从心理上瓦解、开始进行交代的犯罪嫌疑人。逐步引导其理清案件细节。
激将法
适用于冲动型、豪爽型的犯罪嫌疑人。通过直爽、够义气的态度,使其放松戒备并供述。
直接询问法
适用于证据确凿、案情简单的案件,或犯罪嫌疑人是初犯、心理抗压能力较弱的情况。直接询问犯罪嫌疑人关于案件的实质问题。
循序渐进法
适用于犯罪嫌疑人心理逐渐崩溃的情况。通过耐心询问和软硬兼施的方式,逐步引导犯罪嫌疑人交代犯罪事实。
这些方法在不同情况下可以灵活运用,以提高讯问的效果和准确性。在实际应用中,侦查人员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讯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