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建设工程
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m²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m²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m²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m²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m²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建筑总面积大于500m²的歌舞厅、放映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等。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其他特定建设工程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如剧院、电影院、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
特殊性质的建筑物,如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跨度建筑、膜结构建筑等。
易燃易爆场所,如石油、化工、煤炭、烟花爆竹等企业的生产车间、仓库等。
其他涉及消防安全的重要建筑,如城市综合体、交通枢纽、电力设施等。
需要重新办理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
因火灾、使用性质变更等原因导致原有消防设施损坏或无法正常使用的建设工程。
建筑工程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如住宅、办公楼、商业综合体、工厂等。
室内装修工程
涉及建筑内部装修的工程,如商场、酒店、娱乐场所等的内部装修。
消防设施安装工程
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的安装工程。
特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
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等。
其他特定场所
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建议:
建设单位在项目规划和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消防设计和施工,确保消防设施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以通过消防验收。对于特殊建设工程和特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务必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以保障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