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额度是指纳税人一个月内可开具发票的总金额上限,这个上限通常由税务部门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规定设定。开票额度包括以下三类:
开具金额总额度:
也称为总授信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
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
这是指试点纳税人首次使用数字化电子发票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该纳税人的当月发票可开具金额上限额度。
剩余可用额度:
也称剩余可用发票额度,是指在一个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扣除已使用额度后的剩余金额。已使用额度包括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其他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金额。
开票额度的设置旨在控制开票金额,避免因开票金额过大而引发的政府监管问题。不同规模和类型的纳税人可能有不同的开票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