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属于 行政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以下几种:
1.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 扣押财物;
4. 冻结存款、汇款;
5.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查封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此外,在司法执行中,查封也是人民法院常用的执行措施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也规定了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这些措施主要用于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查封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或司法行为,用于维护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