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以宝鸡县的城区及郊区为基础,设立宝鸡市。
1949年,设立宝鸡分区,行政机关驻宝鸡市。
1949年,宝鸡分区宝鸡市部分区域划归宝鸡县与岐山县。
下图中,汧阳县、陇县、郿县、扶风县、岐山县、凤翔县、宝鸡县、凤县(凤州)、宝鸡市属于属于宝鸡分区,麟游县(监军)、乾县、永寿县、邠县、长武县、栒邑县、醴泉县属于邠县分区,武功县、兴平县、盩厔县属于咸阳分区,淳化县属于三原分区,留坝县属于陕南行署直辖,
1950年,撤销宝鸡分区,设立宝鸡专区;
1950年,撤邠县分区,乾县等县划归宝鸡专区,醴泉县、构邑县划归咸阳专区;
1950年,宝鸡专区凤县划归陕南行署;
1950年,咸阳专区武功县划归宝鸡专区;
1951年,撤销陕南行署,设立南郑专区,管辖凤县等县。
1952年,撤销咸阳专区,构邑县等县划归宝鸡专区。
1953年,以宝鸡专区宝鸡市、宝鸡县、岐山县与郿县部分区域为基础,设立太白中心区;
1953年,宝鸡专区宝鸡市改为陕西省直辖
1953年,撤销南郑专区,设立汉中专区,
1953年,宝鸡专区陇县部分乡镇划归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区。
下图中,太白中心区(嘴头)、麟游县、汧阳县、陇县、郿县、扶风县、岐山县、凤翔县、宝鸡县、武功县、乾县、永寿县、邠县、长武县、栒邑县、淳化县、醴泉县、兴平县、盩厔县属于属于宝鸡专区,凤县(双石铺)、留坝县属于汉中专区,宝鸡市属于省直辖
1956年,甘肃省崇信县部分乡村划归宝鸡专区陇县。
1956年,撤销宝鸡专区,辖县由省直辖;
1957年,撤西安市未央区、长乐区,草滩区更名未央区。
1958年,撤销凤县与留坝县,设立凤县。
1958年,撤销陇县与汧阳县,设立陇县。
1958年,撤销麟游县、岐山县与凤翔县,设立凤翔县。
1958年,撤销宝鸡县与太白中心区,设立宝鸡县。
1958年,撤销郿县与盩厔县,设立盩厔县。
1958年,撤销三原县与淳化县,设立三原县。
1958年,撤销扶风县、兴平县与扶风县,设立兴平县。
1958年,撤销永寿县、醴泉县与乾县,设立乾县。
1958年,撤销长武县、栒邑县与邠县,设立邠县。
1960年,撤销县级宝鸡市,设立地级宝鸡市;
1960年,省直辖凤翔、陇县2县划归地级宝鸡市;
1960年,汉中专区的凤县划归地级宝鸡市。
下图中,陇县、凤翔县、宝鸡县、凤县属于宝鸡市,盩厔县、乾县、邠县、兴平县属于咸阳市,三原县属于省直辖
1961年,撤销凤县,设立凤县与留坝县。
1961年,撤销陇县,设立陇县与汧阳县。
1961年,撤销凤翔县,设立凤翔县、麟游县与岐山县。
1961年,撤销宝鸡县,设立宝鸡县与太白中心区。
1961年,撤销盩厔县,设立盩厔县与郿县。
1961年,撤销三原县,设立三原县与淳化县。
1961年,撤销兴平县,设立兴平县、扶风县与扶风县。
1961年,撤销乾县,设立乾县、永寿县与醴泉县。
1961年,撤销邠县,设立邠县、长武县与栒邑县。
1961年,撤销太白中心区,设立太白县;
1961年,撤销地级宝鸡市,设立县级宝鸡市。
1961年,设宝鸡专区,辖宝鸡市及凤翔县等县;
1964年,根据简化方案部分县改名:醴泉县改名礼泉县;盩厔县改名周至县;邠县改名彬县;栒邑县改名旬邑县;汧阳县改名千阳县;郿县改名眉县。
1966年,宝鸡市改由省直辖;
1969年,撤销宝鸡专区,设立宝鸡地区,
1971年,撤销宝鸡地区,设立地级宝鸡市,
1971年,撤销县级宝鸡市,设立地级宝鸡市金台区、渭滨区;
下图中,太白县、凤县、麟游县(镇头)、千阳县、陇县、眉县、扶风县、岐山县、凤翔县、宝鸡县、金台区、渭滨区、武功县属于宝鸡市,乾县、永寿县(监军)、彬县、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礼泉县、兴平县、周至县(普集)属于咸阳地区,留坝县属于汉中地区,
1982年,以宝鸡市武功县部分区域为基础,设立杨凌区。
1983年,宝鸡市杨凌区、武功县划归咸阳市。
下图中,太白县、凤县、麟游县、千阳县、陇县、眉县、扶风县、岐山县、凤翔县、宝鸡县、金台区、渭滨区属于宝鸡市,杨凌区、武功县属于咸阳市,
2003年,撤销宝鸡市宝鸡县,设立陈仓区。
2021年,撤销宝鸡市凤翔县,设立凤翔区。
下图中,太白县、凤县、麟游县、千阳县、陇县、眉县、扶风县、岐山县、凤翔区、陈仓区、金台区、渭滨区属于宝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