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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如何办理停止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9 15:36:02    

办理公积金停止缴纳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个人停止缴纳

准备材料:包括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提交审核:将材料递交至市属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核,并可能需要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共同审核。

银行盖章: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操作人员会在申请上加盖公章,转回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即可停止缴纳。

单位停止缴纳

办理封存手续:直接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

特殊情况

解除劳动关系、转岗、离职、退休、无法继续缴纳等情况,均需向单位的人事或财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所需材料。

线上办理

员工离职后,可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在公积金业务中的“封存”功能直接办理个人账户封存。

自动停缴

员工离职后,原单位通常会将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即自动停止缴纳。

特殊情况下的自动停缴

约定提取终止、管理中心划款失败、累计提取额达到限额、办理外部转出销户、销户提取、转入集中封存库、无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的贷款申请等情况,公积金约定提取将自动终止。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办理方式,并确保按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和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