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积金停止缴纳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个人停止缴纳
准备材料:包括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提交审核:将材料递交至市属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核,并可能需要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共同审核。
银行盖章: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操作人员会在申请上加盖公章,转回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即可停止缴纳。
单位停止缴纳
办理封存手续:直接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
特殊情况
解除劳动关系、转岗、离职、退休、无法继续缴纳等情况,均需向单位的人事或财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所需材料。
线上办理
员工离职后,可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在公积金业务中的“封存”功能直接办理个人账户封存。
自动停缴
员工离职后,原单位通常会将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即自动停止缴纳。
特殊情况下的自动停缴
约定提取终止、管理中心划款失败、累计提取额达到限额、办理外部转出销户、销户提取、转入集中封存库、无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的贷款申请等情况,公积金约定提取将自动终止。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办理方式,并确保按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和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