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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省政府哪个法院管辖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10:52:06    

告省政府应该向 省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也明确指出,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除非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否则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若要起诉省政府,应向省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