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访是指 公民在信访过程中采取非理性手段,如哄闹、围堵、冲击法院或采用暴力、威胁等方式,妨碍法院正常工作秩序,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刑法》中关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相关规定,还可能触犯其他罪名,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具体来说,闹访和缠访的主要表现包括:
无理缠访:
公民对相关诉求不按法定的途径反映控告,或已被处理或回复后仍不服,多次到国家机关采取静坐、拉横幅、围堵工作人员等行为。
阻碍交通:
通过在公共场所静坐、聚集等方式阻碍交通,影响正常秩序和社会秩序,且不听劝阻。
暴力威胁:
使用暴力或威胁手段,如冲击法院、殴打工作人员等,严重妨碍法院正常工作秩序。
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也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对于闹访和缠访行为,必须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也应加强对公民的法治教育,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