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需要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起诉状
一份起诉状正本,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起诉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证据材料
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人数提供副本。
包括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以及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
身份证明
原告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告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
被告为个人的,提供其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明。
被告为单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记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授权委托书
如委托他人诉讼,需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如委托律师诉讼,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其他材料
反诉状及相关证据(如有)。
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如有)。
抚养能力证明、财产和债务证明、过错证据等(如有)。
费用
诉讼费用。
建议被告在准备材料时,务必按照法院的具体要求和指引进行,以确保诉讼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