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之所以未被废除,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合法合规性:
劳务派遣是《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一种合法用工方式,具有法律依据,企业依据现行法律进行用工,因此废除劳务派遣存在法律障碍。
促进就业:
在当前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劳务派遣为应届大学毕业生和社会失业人员提供了就业机会,有助于缓解就业压力。
企业灵活性:
劳务派遣为企业提供了灵活的用工方式,特别是在应对季节性或临时性需求方面,企业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快速调整人力资源,降低用工成本。
经济效益:
对于某些行业和企业来说,使用劳务派遣可以降低劳动成本和运营成本,增加企业竞争力,同时减少不必要的人员管理和福利开支。
社会需求:
劳务派遣在国外很普遍,是一种社会需要,这种用工形式在现实中广泛存在,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完善法规:
虽然劳务派遣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但可以通过强化用工监察、监督用人单位规范劳务派遣工的管理,以及修改相关法律法规,使之更加完善,趋利避弊。
经济制度适应性:
劳务派遣与我国现行按劳分配制度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制度相协调,符合我国的法律原则和社会现实。
综上所述,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用工形式,在促进就业、企业灵活性、经济效益和社会需求等方面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尽管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但通过完善法规和加强监管,可以进一步发挥其积极作用,同时平衡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需求。因此,废除劳务派遣并非一个简单的决定,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