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和赠予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效益
赠与是一种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益,通常通过法律程序完成,如签订赠与合同。
赠予更多是一种事实行为,不具有法律效益,不涉及法律程序。
双方行为
赠与是双方行为,需要赠与人表示意愿,受赠人表示接受。
赠予是单方行为,只需要赠与人表示意愿,不需要受赠人接受。
是否需要受赠人接受
赠与需要受赠人表示接受,才能成立。
赠予不需要受赠人表示接受。
是否可以撤销
赠与合同在特定条件下可以撤销,如赠与人在财产所有权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
赠予作为一种事实行为,通常无法撤销。
行为性质
赠与通常是诺成行为,即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
赠予则更多强调赠送的动作,不涉及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财产所有权转移
赠与行为涉及财产所有权的转移,通常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完成。
赠予则是单方面的财产转移,不涉及法律程序。
总结来说,赠与是一种具有法律效益、双方意愿一致、通过法律程序完成的财产所有权转移行为,而赠予则是一种单方面的、不需要受赠人接受、不涉及法律程序的事实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