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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是什么性质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9:14:23    

劳动仲裁的性质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行政和司法双重特征

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具有“三方性”。

在方针、政策、规章等方面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领导,具有行政特征。

仲裁机构拥有一定的裁制权,其作出的裁决书在法定期限内未起诉的情况下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具有司法特征。

法律层面的强制性

劳动仲裁裁决和行政裁决在法律层面上都具有强制性,逾期不履行裁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必经程序

在中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非政府性的专门仲裁组织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属于非政府性的专门仲裁组织。

居中调解与裁决

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进行居中调解和裁决。

不收费服务

劳动仲裁委员会一般不收费,其办事机构是全额拨款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劳动仲裁结合了行政管理和司法裁决的特点,既体现了国家对劳动关系的宏观调控,也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