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档案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单位提取:需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和办理人员身份证件。
本人提取:需要档案管理资质单位出具的调档函、劳动合同或用工备案、社保证明。
委托他人提取:需要委托人单位出具的提(调)档函、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填写信息
在提档簿上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及档案去向信息。
档案交接
工作人员检查档案密封情况,对未密封好或破损的档案进行密封并盖章,然后转交给办理人员。
注意事项
个人档案交接到手后,请当场再次检查,如发现未密封好或破损,请立即向工作人员反映处理。
法律依据
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等相关法规进行操作。
其他注意事项
档案提取可能因具体情况(如工作调动、升学、考公务员等)需要不同的证明材料。
档案提取后,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拆封。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上述步骤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