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登记时,需要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这是最基本的证件,用于证明个人的身份和户籍信息。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通常需要3张,背景颜色没有特别要求。
签字声明。证明双方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特殊情况下需要的其他证件或证明 如果是集体户口,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时,可以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 一方为再婚者需携带离婚证或法院判决的离婚证明。 现役军人需携带军人证件和婚姻状况证明。 如果是外国人,需要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以及所在国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婚前体检合格证明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以确保登记过程顺利进行。如果有任何特殊情况或证件缺失,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以确保符合所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