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书 :应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明确申请保全的财产信息(包括财产类型、数量、金额及财产所在地),并说明申请保全的理由。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
证明被申请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如民事起诉状、相关合同、借条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与即将进行的诉讼案件存在紧密联系。
担保材料
提供担保是为了防止因申请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担保方式包括提供现金担保(需提交银行存款单)、实物担保(如房产、车辆等,需提供财产的产权证明等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或由保险公司出具保函提供信用担保。
其他证据材料:
例如证明财产线索的材料,如银行账号、房屋产权证明或房产登记信息等,方便法院对财产进行准确保全。
身份证明材料:
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常住人口信息资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载明的企业信息等。
债权证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欠条、交易记录、付款凭证等,用以证明债权的存在及其金额。
财产线索:
提供被申请人名下可供保全的财产信息,如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银行账户信息等。
其他辅助材料:
如有其他能够证明紧急性和必要性的材料,如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经营状况评估报告等,也可一并提交。
授权委托书:
如果委托他人办理保全申请,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投保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根据具体情况,法院可能还会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建议在准备申请时,详细阅读法院的要求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材料齐全、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