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文化程序时,应依据国家正式承认的学历等级,按本人现有学历根据学历证书填写。具体填写方法如下:
依据学历证书填写
研究生
大学本科
大学专科
中专(中技)
高中
初中
小学毕业(肄业)
在校学生填写
正在上大学的填写“上大学”
正在上小学或初中的填写“上小学”或“上初中”
特殊情况处理
对有学位的人,文化程度应按其获得学位前的文化程度填写。例如,在大学毕业后获得学士学位的,其文化程度应填“大学”
如果拥有双学位,主修专业的学历层次应作为填写标准,并在后续备注中说明双学位情况
脱盲水平
12周岁或12周岁以上未受过学校教育但能认识字的,认识500字以下的填“不识字”
农村认识500—1500字、城市认识500--2000字的填写“识字很少”
已达到脱盲水平,或读完六年制四年级、五年制三年级的,应根据县级教育部门颁发的脱盲证填写“小学”
如实填写
文化程度应如实填写自己已经获得的学历,不得填写虚假信息
在读情况说明
如果是在读学生,尚未毕业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也应如实填写当前的学历层次,并注明“在读”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文化程序的填写既准确又符合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