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投资是指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这包括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以及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这包括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以及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非法投资行为通常涉及欺诈、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严重威胁广大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投资者应提高警惕,避免参与任何未经合法批准的投资活动,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