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额法官应具备以下素质和能力:
法律职业资格:
员额法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年龄要求:
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学历背景: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工作经验:
任法官助理职务满五年(含试用期)。
年度考核:
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身体健康:
能够胜任审判工作的身体条件。
职业道德:
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司法品格:
员额法官应具备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勇气、讲政治的敏锐性和自觉性,坚持司法公正与情理相结合。
团队精神:
弘扬配合无间的团队精神,与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紧密合作,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工匠精神:
精益求精,追求案件办理的高标准。
专业能力:
具备法律解释、法律推理等专业的法治思维方法,能够准确适用法律,解决司法难题。
沟通能力:
具备良好的社会沟通能力,能够有效与当事人、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应对复杂局面能力:
能够应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和法律问题,妥善处理各种疑难杂症。
科技运用能力:
能够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裁判质量。
群众工作能力:
能够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需求,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
政治意识:
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能够正确处理政治与法律的关系。
自我约束能力:
自觉抵制腐败,保持清正廉洁。
这些素质和能力是员额法官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履行职责、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