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狱中,服刑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积分以争取减刑:
日常积分累积
服刑人员每天按时完成劳动定额,遵守监规,并保持日常环境整洁,通常可获得3分的基础分数。
担任责任岗位的服刑人员,如班长、生产组长、事务性岗位等,可以获得额外积分,例如班长和组长每月4分,事务性岗位每月5分。
服刑人员还可以通过投稿获得额外积分,发表文章的刊物包括监狱内的《新生报》,不同级别的刊物采用可获得不同分数。
立功表现
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人员可以记80分。
获得表扬可以记40分,记分满80分可以减刑6个月,满160分可以减刑9个月,以此类推。
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
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其他奖励
监狱内会有不同的奖励档次,如表扬、嘉奖、劳积等,这些奖励可以累积并作为减刑的依据。
减刑的间隔期和条件
减刑的间隔期根据刑期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例如普通服刑人员需要集齐3个表扬(1800分)才有资格申请减刑,而暴力类服刑人员需要集齐4个表扬(2400分)。
减刑的申请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如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举报重大犯罪活动、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舍己救人、在抗御自然灾害或防止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
需要注意的是,减刑的具体条件和积分计算方法可能因地区和监狱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服刑人员应当详细了解所在监狱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以便更好地争取减刑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