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入股的免税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免征营业税
个人以技术入股免征营业税,技术评估增值部分暂免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
自然人以专利技术出资入股,属于销售无形资产行为,按1%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但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免征增值税。
技术成果包括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等,这些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符合条件的也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
技术投资入股合同必须经过当地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登记,不需要在税务局进行备案,但相关资料需留存备查。
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20%。
选择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其他注意事项
技术入股不超过注册资本的20%。
如果技术入股收取固定利润,不承担企业经营风险的话,按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征收营业税5%和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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