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工龄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户口本复印件:
2张(含本人页以及首页)。
身份证复印件:
2张。
1寸蓝底彩照:
3张。
存档证明复印件:
2张。
个人信息登记表:
1份。
个人情况调查表:
1份。
学历简历及工作简历:
1份。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工龄申报表》:
1份。
人事代理合同:
1份(如适用)。
劳动合同:
1份。
单位集体研究审核意见:
1份。
同意申报计算连续工龄的书面函件:
1份。
劳动(聘用)合同:
1份(如适用)。
职工名册:
1份(如不能提供合同)。
工资发放名册:
1份(如不能提供合同)。
法人登记材料或工商营业执照:
1份(如适用)。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原件:
1份。
每个年度的养老保险对账单原件:
1份。
招工手续:
1份(档案记载从录用为正式职工开始计算)。
缴纳养老保险有关凭证:
1份。
聘用合同:
1份(如适用)。
建议:
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按照要求提交给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
如果档案中有中断记录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并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