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遗产的公证应当到当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具体步骤和所需材料如下:
选择公证处
申请人可以向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如果涉及不动产,则应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提交必要材料
申请时需提交与遗产公证相关的必要材料,如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遗嘱原件等。
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则死者的配偶、子女及父母都享有遗产继承权,需要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公证费用
公证处收费标准为公积金总额的1.2%。
领取公证书
申请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公证处领取公证书,或者选择邮寄等方式获取。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贷款,则应先办理贷款清偿手续,剩余余额再办理提取。
对于小额遗产继承公证,如果遗产金额不超过一定限额(如五千元),可能免收公证费,并且无需所有继承人到场。
建议
提前咨询:在前往公证处之前,建议先电话咨询所需材料和流程,以确保一次性办理成功。
准备充分:确保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都准备齐全,以避免多次往返。
关注费用:了解公证费用,以便提前准备好相关费用。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顺利完成公积金遗产的公证过程。